4月15日,銅山法院一審審結一起開設賭場罪案,分別判處4名電玩城老闆和1名店員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宣判後,5被告表示認罪服判。
拉上房東 合夥乾電玩
被告人林某、伍某、陶某均三十多歲,關係不錯,各自做些生意。 2009年10月,林某經過一番考察,覺得娛樂電玩遊戲火爆,賺錢容易,便把幾個朋友叫到一起,商議合夥“乾電玩”。林某的提議得到其他人的讚同,幾人相中了銅山某步行街一處店面的半地下室,和店主汪某談妥後,以房租、文化證等折合入股,很快湊齊128萬元。林某、陶某、伍某等人到廣東購置了“捕魚達人”、“馬戲團”、“鏗鏘斗地主”、“怒海狂鯊”等遊藝機。 2009年12月初,電玩城開始營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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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某幾人開的電玩城地處學校附近,新店一開張,便熱鬧非凡,生意火爆。起初,店裡的遊戲機玩法與其他電玩城的別無二致,都是花錢買遊戲幣,用遊戲幣進行“捕魚”、“跳舞”、“斗地主”等等,客人根據最後的“戰果”換取毛絨玩具等紀念品,有的則把玩剩的遊戲幣帶走。
設賭吸金 日賺數千元
後來,林某等人不再滿足這樣規規矩矩的掙錢,有人提議“退幣”經營,既能保證遊戲幣不流失,又能更快地掙錢。幾個店老闆關上門一合計,“新方案”又通過了。實行退幣經營後,電玩城的生意更加火爆。 2010年3月,李某等人又在隔壁開了一家電玩室,放置了可以上分、退幣的賭博機。經統計,兩家店每日利潤額少則兩三千元,多則上萬。
經營5月 賭資300餘萬
2010年4月15日,民警在檢查時發現上述兩家電玩城涉嫌賭博經營,隨後兩店被公安機關查封。警方查明,兩家電玩城經營期間參賭賭資總計達300餘萬元,合計盈利30餘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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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玩城的法人代表林某當日被帶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,供述了從開店、退幣經營到擴大規模的整個過程。電玩城最大的股東伍某在案發後投案自首。
5人緩刑 沒收39台賭博機
法院認為,被告人林某、伍某、陶某、汪某、聞某為賭博提供場所、設定賭博方式、提供賭具組織他人賭博,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。被告人伍某案發後投案自首,依法可從輕處罰。鑑於5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,確有悔罪表現,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,分別判處上述刑罰,作案工具各種型號的賭博機39台、違法所得204000元予以沒收,上繳國庫。
內幕
賭博機被做手腳
小小電玩城之所以有如此強大的“吸金力”,其實是機器被做了手腳,這些遊戲機能設置賠率和贏率。林某等人從廣東的廠家買進遊戲機時就知道了這一門道,專門安排了伍某的姐夫聞某負責設置賠贏率和機器的維修。在林某和汪某的授意下,聞某對每台賭博機進行了設置,贏率為70%-80%,也就是客人每投100塊錢就輸掉七八十塊錢,這些錢全落在電玩城老闆的腰包裡。
玩家
兩月輸掉了11萬
世界上没有背不出的单词
有时你觉得镜子里的自己更好看
各种分手
一个男人总要遇到三个姑娘
26歲的祝某是這兩個電玩城的“忠實玩家”,也是最大的受害者,短短兩個月,祝某在這兩家店裡一共輸掉了11萬元。據祝某陳述,從2010年2月到4月初,他到電玩室玩了20多次,每次都是買幣來賭,有時候看著4台機子同時賭,幾乎每次都輸,最少的一天輸幾百元,最多的時候輸過15000元,贏的次數很少,不會超過500元。
電玩城的大多數顧客是附近學校的學生。學生小丁揣著從家裡帶來的生活費,還沒踏入校門就拐進電玩室試試手氣,本想小玩一下,結果百元生活費全砸了進去,小丁不敢跟家裡說,只好向同學借錢度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