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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03.03.2010]本區新版規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11 PM     標題: [03.03.2010]本區新版規

鑑於本區版規未能完全覆蓋各會員之問題
所以在2010年3月3日作出修正,2010年3月4日作修正
生效日期:2010年3月4日

版規會繼續為會員修正

QUOTE:
歡迎大家討論ЫЖУюх⑦ЗУみロみЭヴみу

請遵守以下守則
1. 請在POST中附指定卡圖
2. 不可人身攻擊
3. 盡量用書面語
4. 盡量避免使用smile表情
5. 請勿推文或灌水
6. 請勿純感謝式的回覆
7. 請勿使用“回覆才可觀看”,可用“特定威望/閱讀權限”
8. 請勿“曬命”,問價和廣告等行為
9.所有回覆要由6個中文字或16個英文字母組成(胡亂打字、重覆用字、數字、表情及符號,不計算在內。)
10.請不要以純複製投票內容後當作回覆
11.請勿複製其他會員的回覆

請善用編輯功能,改正後可撤銷全部或部份評分

【如要投訴/上訴請前往投訴,上訴區.】


如果想提高瀏覽速度, 請修改貼圖的大小, 謝謝合作

[ 本帖最後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4 07:08 PM 編輯 ]
作者: hei2hk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30 P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11 PM 發表
鑑於本區版規未能完全覆蓋各會員之問題
所以在2010年3月3日作出修正,
生效日期:2010年3月4日

版規會繼續為會員修正


請容許我問一條很愚蠢的問題?
請問什麼是胡亂打字???又是版主主觀的思想嗎?
我覺得胡亂打字這一點十分空泛
隨時會被版主加以莫須有罪名
請你解一解話
謝謝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33 PM

http://forum.hkdmc.org/Discuz/vi ... page%3D1&page=3
好野.........睇唔到
(#33)
<<<<<<<<<<<

1.剛好5個中文字
2.你已說明此版規生效日期為2010年3月4日,但此回覆發表於2010-3-3 09:06 PM,故扣分不成立

版主是對人還是真的對事,按規舉辦事
相信大家現在有眼看得出了
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40 PM

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3 11:33 PM 發表
http://forum.hkdmc.org/Discuz/vi ... page%3D1&page=3
好野.........睇唔到
(#33)

HKDMC 數碼暴龍巿鎮討論區 dz壇規
http://forum.hkdmc.org/forum_rule_dz.htm

早有的壇規

QUOTE:
原帖由 hei2hk 於 2010-3-3 11:30 PM 發表

請容許我問一條很愚蠢的問題?
請問什麼是胡亂打字???又是版主主觀的思想嗎?
我覺得胡亂打字這一點十分空泛
隨時會被版主加以莫須有罪名
請你解一解話
謝謝

下面是例子

QUOTE:
1.dsglwopghtg;kefhod
2.坏丈狋屎鴆夾根雕蛛景帛粕河勺
3.145465534455434654

[ 本帖最後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44 PM 編輯 ]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45 P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40 PM 發表

HKDMC 數碼暴龍巿鎮討論區 dz壇規
http://forum.hkdmc.org/forum_rule_dz.htm

早有的壇規

但"好野睇唔到"

剛好5個中文字


你此新版規都是將壇規那些copy下去而己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47 PM

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3 11:45 PM 發表


但"好野睇唔到"

剛好5個中文字


你此新版規都是將壇規那些copy下去而己

的確,放出來,放便大家看
作者: hei2hk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51 P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40 PM 發表

HKDMC 數碼暴龍巿鎮討論區 dz壇規
http://forum.hkdmc.org/forum_rule_dz.htm

早有的壇規


下面是例子


版主大人 謝謝你的回覆
但你還是不明白我的意思
我認為評定一個人是否胡亂打字幾乎是沒有可能的
就如上面你所用的例子 你如何看出是胡亂打出來的?
只有打那些字的當時人才會知道自己是認真還是胡亂打字
或許打字的人是十分認真的 但版主你卻認為他是胡亂打字
那豈不是殺錯良民嗎?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54 PM



QUOTE:
原帖由 hei2hk 於 2010-3-3 11:51 PM 發表

版主大人 謝謝你的回覆
但你還是不明白我的意思
我認為評定一個人是否胡亂打字幾乎是沒有可能的
就如上面你所用的例子 你如何看出是胡亂打出來的?
只有打那些字的當時人才會知道自己是認真還是胡亂打字
...

可能有機會殺錯良民

不過你可以上訴
【如要投訴/上訴請前往投訴,上訴區.,我們會公平公正處理】

可以答到你的問題嗎?
作者: hei2hk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56 P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54 PM 發表

【如要投訴/上訴請前往投訴,上訴區.,我們會公平公正處理】

可以答到你的問題嗎?

對不起
我現在不是投訴/上訴
而是查詢版規的條款細節
為何我要前往上訴區呢??
作者: hei2hk    時間: 2010-3-3 11:59 P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3 11:54 PM 發表

可能有機會殺錯良民

不過你可以上訴
【如要投訴/上訴請前往投訴,上訴區.,我們會公平公正處理】

可以答到你的問題嗎?

既然這條款有機會殺錯良民
即是一條不完善的版規
那為何不作修改/刪除呢??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01 AM



QUOTE:
原帖由 hei2hk 於 2010-3-3 11:56 PM 發表

對不起
我現在不是投訴/上訴
而是查詢版規的條款細節
為何我要前往上訴區呢??

違規 - 上訴區
http://forum.hkdmc.org/Discuz/forumdisplay.php?fid=8
投訴區
http://forum.hkdmc.org/Discuz/forumdisplay.php?fid=60

歡迎查問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01 AM

版規明明寫明"回覆至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"
而且我發覺壇規並沒此規條,這是該區版主123lok321新加的......

但123lok321版主的答覆實在令人為止驚訝 :
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評分(((updated))))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評分(((updated))))

6個中文字或16個英文字母

咪無問題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(免得你借機修改返,本人列理圖出來以作証明)



[ 本帖最後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05 AM 編輯 ]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06 AM

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01 AM 發表
版規明明寫明"回覆至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"
而且我發覺壇規並沒此規條,這是該區版主123lok321新加的......

但123lok321版主的答覆實在令人為止驚訝
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 ...

回覆[至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不是
回覆[最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
[至]是至到


我發左短消息給你的
你現在是不是明知故問呢

QUOTE:
原帖由 hei2hk 於 2010-3-3 11:59 PM 發表

既然這條款有機會殺錯良民
即是一條不完善的版規
那為何不作修改/刪除呢??

如果你有好的意見修改,我可以參考

不過,短期內先進行,看看效果

[ 本帖最後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4 12:10 AM 編輯 ]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09 AM     標題: 各位請看123lok321版主所謂的反駁理由
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評分(((updated))))

QUOTE: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評分(((updated))))

我明白啦

你看看
回覆[至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不是
回覆[最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
[至]是至到
5都計的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講真,你要甘樣拗法,死撐

我實在無野好講

死都比你拗返生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11 AM     標題: 回復 #13 123lok321 的帖子



原來至小同最少係有分別...123lok321教的

本人實在是才疏學淺到不如

但我想講

至小5字,我咪有5個字,那有何問題呢?


[ 本帖最後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19 AM 編輯 ]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13 AM

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09 AM 發表
原始短消息: [系統消息] 您發表的帖子被評分(((updated))))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講真,你要甘樣拗法,死撐

我實在無野好講

死都比你拗返生

期實,你要打錯,都可以打很多

下次回復,可以打更多字

可以善用編輯功能,豐富你的文字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11 AM 發表
原來至小同最少係有分別...123lok321教的

本人實在是才疏學淺

至小 =<
最少  <

[ 本帖最後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4 12:16 AM 編輯 ]
作者: hei2hk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24 A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4 12:06 AM 發表

回覆[至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不是
回覆[最]少要由5個中文字或15個英文字母組成

[至]是至到


我發左短消息給你的
你現在是不是明知故問呢


如果你有好的意見修改,我可以參考

...

我建議短期內(例如:實行後2星期內) 被評為"胡亂打字"的文章應該刪除 不要扣分 以避免爭執
作者: 黑海龍王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29 AM



QUOTE:
原帖由 123lok321 於 2010-3-4 12:13 AM 發表

期實,你要打錯,都可以打很多

下次回復,可以打更多字

可以善用編輯功能,豐富你的文字


至小 =<
最少   

至小 =<
最少  <

你連什麼是"至/最小"也未懂
你話"至/最小係有分別"我都配服
現在還誤為其他意思

"=<",呢個係叫大過或等於
既然你都認為是大過"或等於"5個中文字
那我剛好5個中文字....甘我有何問題呢?


"至小同最少有分別"
一直都係你的個人"獨到見解"
雖然我見到都為止配服但也請你提出實質的理據而非個人的理據

[ 本帖最後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43 AM 編輯 ]
作者: 123lok321    時間: 2010-3-4 12:41 AM



QUOTE:
原帖由 hei2hk 於 2010-3-4 12:24 AM 發表

我建議短期內(例如:實行後2星期內) 被評為"胡亂打字"的文章應該刪除 不要扣分 以避免爭執

可以扣1分,因為刪除文章也會扣1分

QUOTE:
原帖由 黑海龍王 於 2010-3-4 12:29 AM 發表

至小 =<
最少  <

既然是"=

.......低至一折......

一折都計

回覆至少要由5個中文字

5個都計
______________

你再有問題的話
可以請移玉步至 上訴區 上訴

更可以改為
3. 請愛用書面語
4. 請避免使用smile表情
(早有的本版規則)

最後,合理可行嗎?
用不用取消扣分?
令你稱心滿意的事才算合理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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